7月起,國內信用卡業務將再推動新制。金管會今(18)日公告,為促使持卡人加速還款、降低債務比,將增訂新的規定,要求前期未清償的帳款,至少5%必須納到本期最低應繳金額,讓信用卡逐步成為支付工具,而非貸款工具。
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過去無硬性規定,「最低應繳金額」須納入「前期未繳金額」的5%,一切交由銀行自行視業務發展需求決定,但未來必須符合規定遵守。金管會表示,依目前各業者的作業狀況,將「最低應繳金額」納入「前期未繳金額」的比例,大約在2%~5%,但絕大多數都僅有2%,因此決定提高促使信用卡使用更健康。
舉例來說,當新制7月上路後,若本月刷卡1萬元,最低應繳金額應為當期消費金額的10%,也就是1,000元,一旦有前期未清償的消費帳款,例如9,000元,5%就必須納入最低應繳金額,等於該期帳單最少要支付1,450元。
金管會解釋,新制訂定5%,是有參考現階段其他國家的作法,一方面考量不能訂得太高,以免影響卡債族的還款能力,造成信用卡功能降低,一方面也不能訂得太低,否則可能會讓消費者過度依賴信用卡。以身揹8萬元卡債計算,之前的前期未繳金額僅2%,須繳69期才能還清,而拉高到5%後,40多期即可還完卡債,時間上可大幅縮短二年。
此外,為進一步加強對持卡人的權益保障,金管會同時規範,7月起銀行還須在帳單上揭露信用卡紅利點數數量、到期日、使用範圍等資訊,讓消費者充分知道情形。事實上,銀行公會目前已按季彙整各發卡行,提供紅利點數的方案內容,持卡人也可透過此管道,瞭解信用卡紅利點數的使用期限。
【2015-06-18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