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馬姓男子去(103)年10月,在網路上以信用卡刷卡購買某家廉價航空,新加坡飛台灣的單程機票。他認為廉價航空價格就是便宜,不疑有他刷了6張機票,一共2188.08元新加坡幣,但等到收到信用卡帳單後,才發現航空公司匯率的計算是以25.5元新台幣兌換1元新加坡幣,比銀行當日公告匯率24元多出1.5元。
匯率換算下來,馬先生一共要支付新台幣55,949元的機票費用,等於被多收了3,435元,原本以為撿便宜的機票,卻得多付5%的費用。他認為航空公司的計價不合理,因此向新北市法制局提出申訴。
消保官陳世欽召開協商會議,業者表示,系統的匯率是由公司設定的固定匯率,並非以各國官方銀行當日公告匯率,因此並無對消費者溢收款項,所以無法退還價款,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導致協商不成立。
不過,消保官認為,業者的說法對消費者不公平,因為機票匯率的轉換無關市場供需問題,業者所設定的匯率基準應參考市場匯率行情決定。而且新加坡幣對新台幣匯率,近幾年來不曾高過25元,同時訪查國內某家大型航空公司的匯率基準,發現計算新加坡幣對新台幣的匯率,與臺灣銀行當日即期匯率相差無幾,顯然廉價航空的匯率計算方式,對消費者不友善。
消保官呼籲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要精打細算,刷卡付費前要事先查明匯率基準、多做比較,不要被航空公司的宣傳所蒙蔽。
【2015-05-14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