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心豬油事件,讓消費者對食用油信心幾乎潰堤,只能自己買豬脂回家炸,相當費工。為了讓食用豬脂產品有更好的品質,經濟部標檢局修訂「食用豬脂」國家標準,讓業者遵循,也讓消費者購買豬油比較放心。
標檢局參考世界各國針對食用豬脂品質規定、所使用豬體組織部分及管理規範,考量國內產業現況及飲食方式等,修訂公布CNS 2421「食用豬脂」國家標準,明確定義原料範圍,規定油脂酸價,供各界參考,以保證消費者權益。
「食用豬脂」國家標準修訂重點,主要將食用豬脂產品種類區分為「豬脂」及「精製豬脂」。其中,規定「豬脂」是以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健康無病豬屠體的新鮮、清潔脂肪組織,不包括腦、脊髓、內臟器官及粗血管等部位,所熬製而成的產品。
所謂「精製豬脂」則是以經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健康無病豬屠體的新鮮、清潔脂肪組織,不包括腦、脊髓、內臟器官及粗血管等部位,熬製而成的豬脂為原料,再經精製程序,包括脫酸、脫色或脫臭等,所得產出的產品。
標檢局表示,針對酸價及脂肪酸等12種品質要求項目進行明確規範,其中酸價規定加嚴,酸價品質要求修正為「豬脂:2.0 mg KOH/g fat以下,精製豬脂:1.0 mg KOH/g fat以下」。除了規定豬脂產品的品質之外,豬脂產品銷售時也要標示,在標示上應依照CNS 3192「包裝食品標示」,並符合我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。
此外,相關產品若符合CNS 2421「食用豬脂」全項品質要求者,得標示「符合CNS 2421」字樣。民眾選購時可藉由該識別標示,來區隔「豬脂」及「精製豬脂」的產品等級,以買到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。
【2015-04-17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