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8世紀工業革命以來,西方國家從未間斷對東方的企圖!早從明代的進出口「貿易」、清朝的「戰爭」等,持續剝削東方資源及經濟成果;卻繼之運用「法律」的手段,假借各種名目阻礙東方產品,進入西方市場與之競爭!
國際間的「法律攻防戰」由來已久。初以台灣產品低價「傾銷」為由,課以「反傾銷稅」,以加重台灣產品的價格,並降低台灣產品的競爭力;次以台灣產品侵害智慧財產權,違反關稅法(即俗稱「337條款」)為由,阻止台灣產品進口該國與其國內產品競爭;更於前幾年再以台灣面板廠商共同協議「價格」,違反「反托拉斯法」為由,課以台灣廠商上百億元罰鍰。凡此種種,均嚴重侵蝕台灣經濟成果。
近幾年來,西方世界為保護其國內產業,紛紛再次修法。例如:美國華盛頓州於2011年7月通過「不公平競爭法案(Unfair Competition Act)」修正法案的《銷售產品-竊取或盜用資訊技術》(Sales of Products-Stolen or Misappropriat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)。該法案規定對於使用非法軟體或未經授權使用合法軟體的企業,所「製造」、「運輸」或「銷售」的產品,認定其違反「新不公平競爭法」,而予以處罰。
然而,「出口貿易」是台灣經濟發展的主力,進口國法令變動,已攸關台灣廠商的權益及台灣的經濟發展。大型企業有雄厚財力得以委聘國際律師預先規畫或因應處理;但中小企業以成本考量,很少事前徵詢相關法令規範,以致常常落入西方國家法律陷阱,成為國際鬥法下的犧牲者。
尤其,台灣產業結構以中小企業為主(約占企業總數97.64%),而台灣法令也尚未國際化,常在不經意中違反國外法律。而一旦違法,將可能遭受處罰或面臨巨額賠償。對於資本額較小的公司而言,任何法律風險都可能對公司造成嚴重打擊,而喪失市場競爭力!
今日,西方國家不再以武力侵略,而是利用法律,「文明」地掠奪他國資源。貴敏在此呼籲政府應該作為企業堅實後盾,提供作戰資源,協助企業在國際法律攻防戰下存活。行政與立法單位均責無旁貸,應加速台灣法令的鬆綁與國際化。落實法律教育,讓國人熟悉國際經貿的遊戲規則,才可確保經濟成果不被侵蝕!
作者介紹:現任立法委員李貴敏,從知名跨國智財、併購、專利的執業律師,一頭栽進國會殿堂,以法學的專業背景,專注於公共事務的立法正義。熱情活力十足的她,不僅在交大科法所、東吳EMBA任教授業,現更與卡優新聞網合作,將其理念、思維與情感,透過文章與國人溝通、分享。
《本專欄固定每週二刊出》
【2015-03-24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