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智慧型手機App叫車的UBER,號稱可享受高級乘車服務,在全球掀起巨大風浪。但因攬客方式觸法並危及計程車業者生計,不僅各國紛紛禁止UBER營運,在國內也已開出57張罰單、罰鍰累計540萬元,並吊扣接受派遣的車輛牌照。消基會指出,UBER不但違法,發生爭議更無保障,最好不要使用。
UBER叫車平台App,透過GPS定位系統,媒合距離最近的加盟車輛前往載客,挑戰傳統的計程車營運模式。而加盟車是由一般自用車車主自行加入,民眾可享用較高級的座車,同時消費者不用準備現金,只要刷信用卡即能支付車資,但已衍生出營運違法性的問題。
根據Uber服務條款的內容,言明僅充當與運輸提供商之間的仲介,一概不承擔運輸提供商的任何行動、舉措、行為、舉動或疏忽等責任。消基會表示,消費者若與駕駛間發生消費爭議、行車事故,以致傷亡或其他問題,很可能變成無頭案件,且UBER官網UBER官網未提供客服電話,若是產生消費爭議或問題,只能透過e-mail聯繫,消費權益堪慮。
當消費者登入App時,必須先輸入信用卡卡號,才能進入操作頁面,而非先瀏覽相關內容後,再決定是否使用;註冊完成,UBER會蒐集個人E-mail、電話、姓名、國別及IP位址等資料,也未提供刪除個資的方式,可能產生個資洩漏風險。
消基會進一步指出,在計費方式上,有別於一般計程車資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准,UBER變更費率完全不經過主管機關同意,所以消費者每次搭乘時,計費方式都可能都不一樣。
消基會呼籲,UBER將自己定位為媒合平台,在服務條款中聲明「不予承擔」、「概不介入」等,已違反「消保法」第10條預先免除責任,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,可連續開罰。且UBER適用荷蘭法令,若是乘客發生爭執,還得大老遠到荷蘭打官司,不建議消費者使用。
同時,交通部公路總局也認為Uber未辦理合法汽車運輸業登記,不僅載客屬違法行為,也嚴重破壞運輸業市場秩序。台灣大車隊董事長林村田則是多次砲轟,Uber就像翻版的黑心油事件,對合法計程車極為不公平。
【2015-01-15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