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機車買賣在台北市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中,被歸類於「20類一般零售業乙組」,與汽車買賣歸類同一組,依法不得於住宅區販售汽、機車。而賣機車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、一罰就是6萬,讓機車業者大嘆景氣低迷、政府搶錢。
台北市有為數不小的機車族,根據統計,台北市約有110萬輛機車、約有1,500家機車店,其中9成以上都提供買賣、保養、維修服務,近1,000家分布在住宅區,其中又以住3占大多數。
北市議員汪志冰表示,機車行會選擇住宅區,除了房租成本考量外,最大原因就是市場機制,對機車騎士而言,不論保養或故障維修,當然希望能在住家附近就近處理。
不過,依據都市計畫法及台北市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等,從72年起機車業者不得在住宅區營業,違反都市計畫法即要裁罰6至30萬元,雖在89年修法放寬條件,可以「手工修理」機車,但是仍然不得販售機車,自100年迄今,3年來市府共舉發90件。
汪志冰認為,法令訂定有年,早已不合時宜,哪一家機車店不賣機車?光靠修理機車要如何營生?那買機車時應到何處去買?業者無處可遷又不能不兼賣機車情況下,都發局的強硬執法,逼迫機車行集體關門。
89年已修法放寬門檻讓機車業者,可在住1至住3從事「手工修理」,而機車買賣不影響環保及住宅品質,汽車與機車差異極大、所須空間、道路需求條件,以及對周遭環境影響等因素不同。
以特殊民情並且考量機車族便民等因素,汪志冰建議,調整機車業類組定位,讓機車修理與販售可以並存,協助機車業取得在住宅區營業的適法性,不但可以照顧機車業者,也嘉惠眾機車騎士。
【2014-05-05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