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今(2014)年7月1日將啟動「肥咖」條款(FATCA),為避免全台金融機構與所屬客戶的海外投資,遭就源扣繳30%的重稅,金管會設法與美國達成跨政府合作協議的「共識」,於年底前完成簽署,並在3月前送立法院審查通過。
據瞭解,FATCA實施後,各國金融機構必須對美國公民及持有綠卡者,餘額達5萬美元以上個人帳戶、25萬美元以上法人帳戶,履行客戶身分辨識、申報帳戶資料、對不合作帳戶進行就源扣繳30%或關閉帳戶等義務。
立法院財委會今(9)日決議,FATCA涉及全民權益,未來台美跨政府合作協議必須要逐條審查,比照兩岸服貿協議。金管會則認為,立法院若逐條審查台美跨政府合作協議,可能影響申報帳戶進度,但美方承諾會給予合理時間,明(2015)年3月只要先申報客戶同意的帳戶資料,不同意的部分要由金管會轉交美國,等於還有一段時間可以緩衝。
目前已有26國與美國完成簽署,包括日本、新加坡...等,而也有19國達成共識,一樣視同簽署,像是南韓等。金管會解釋,因應美國FATCA於7月上路,明年3月金融機構就要首度申報擁有美國國籍,以及綠卡客戶的帳戶資料,在此之前各國都要與美國洽簽跨政府合作協議,才能讓其國內金融機構完成登記及未來申報資料。
不過,金管會已與美國確認,目前像是高雄銀行、瑞興銀行、華泰銀行、板信商銀、三信商銀,以及24家信合社、302家農漁會信用部,因客戶以國人為主,未來應可豁免適用FATCA。
此外,從其他國家與美國洽簽跨政府協議時的經驗,也都有一些豁免適用的名單及商品,預計我國將會包括政府機構、中央銀行、公保(退)、勞保(退)、私校退撫金。若是在帳戶的部分,遺囑信託及具託管性質的各類信託帳戶,一樣可排除適用FATCA。
【2014-04-09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