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人手一支手機,許多家長多會申辦預付卡給子女,不僅免綁約、免月租外,接電話不用花錢,想打再儲值,有效控制學生的話費支出。但消基會針對11件預付卡調查,發現電信儲值卡100%都違規訂定使用期限,更有5家業者制定餘額退費期限,甚至還要收取保管費。
此次抽查11件預付卡,其中7件是一般金額儲值卡,售價從99元~300元不等;4件為計量型上網儲值卡,售價均為180元。消基會根據「電信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檢視「使用期限」、「未使用完之餘額不合理處理方式」是否合乎規範。
依法規定預付卡不得限定「使用期限」,但調查結果顯示,11件業者都設有使用期限,像是一般儲值卡使用期限為180天(6個月),上網儲值卡則有30天,100%商品全都違規。同時還都規定消費者須在期限到期前,再次儲值才能延展使用期限,並不是儲值後就可使用到金額扣完為止。
在未使用完餘額的處理上,有5件預付卡業者規定,超過6個月未辦理轉移,將收取保管費,包含如意卡儲值卡、亞太電信預付儲值卡、e遠傳預付卡、台哥大Fun心儲值卡及威寶旺卡300元補充卡。而台灣大哥大、家樂福電信虛擬儲值,則只能轉移無法退費。
消基會指出,使用預付卡多為使用量低的消費者,想藉此控管電話費或上網費用避免超額。但這次所有樣本都設定有效期限,且很多業者未在商品及網站上,說明到期未使用完的餘額可以退還,使消費者以為只能辦理轉移或是放到價值流失,錯失領回餘額的權益。
不過,威寶電信表示,旺卡300補充卡及行動上網1G補充卡,並無使用期限,如有餘額可轉至名下月租型門號,或申請退款,而1G上網補充卡於期限過後若有餘額,可申請轉為通話費。
亞太則指出,預付卡根據NCC規定最多制定180天期限。但NCC馬上澄清回應,消費者購買的儲值卡為一般不記名禮券商品服務,不得限制使用期限。而上網儲值型預付卡,逾期未使用完的傳輸量,應自動折抵為通信費用。
【2014-03-15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