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網路交易熱度持續,且政府開放第三方支付業務後,預期整體市場將會更蓬勃發展。為保護民眾權益,消保會今(24)日研擬「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」,預計4月15日上路。
草案內容重點,包括規範第三方支付業者,必須載明可以使用的支付工具、收費標準、支付流程等,同時也要將提供的履約保證、交付信託等措施,標示在網頁明顯處。
而為避免消費爭議不斷,第三方支付業者也要明訂支付發生錯誤時,雙方應負的責任範圍,並提供消費者協助和處理方法。至於定型化契約內容,還要明定消費者帳號、密碼,若一旦遭冒用後,第三方支付業者的處理機制,以及損失負擔方法。
消保會認為,經濟部研擬的定型化契約草案內容,兼顧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第三方支付業者發展等面向,因此決議通過,最快4月15日就能實施。不過,消保會也坦言,未來定型化契約只能規範在台市場的業者,目前像是支付連、輕鬆付、歐付寶等。至於中國大陸的第三方支付業者,若要納入規範,勢必要經過兩岸協商機制。
此外,日前統一阪急百貨台北店宣布,將接受大陸阿里巴巴集團旗下支付寶結帳,金管會已明確認為「違法」。金管會強調,支付寶是尚未經許可在台使用的支付工具,已經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,統一阪急如果不喊停,未來真有交易產生,負責人將有刑事責任,統一阪急也可能被認定為共犯。
金管會解釋,先前像玉山銀行與支付寶合作,能在台灣的網路上購物,主要是消費者付費時,選擇用支付寶結帳,網頁會轉至大陸支付寶的網頁,即為「.CN」的網域,屬於「境外付款」。但目前未允許支付寶,在台灣網域「.TW」使用,因屬境內付款,也就違反電子票證條例。
對於金管會的說法,統一集團已表示「尊重」,對於這項業務將暫時不會開辦,未來再視市場發展情況而定。
【2014-01-24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