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物、住宿、維修保養等常見的消費行為,都可能產生消費爭議,根據台北市消保官提供今(102)年第1季消費爭議受理案件統計,依舊以網路購物的消費爭議為最大宗,其中未到場協商次數最多的廠商,由露天拍賣4次未到場居冠。
根據行政院消保會統計,去(101)年台北市受理的消費申訴案件高達10,544件,占人口比例的11.4%、消費支出比例的60.5%。消費爭議案件種類五花八門,包括線上遊戲停權爭議、汽車維修、補習班退費、終止健身契約退費、商品瑕疵、出國旅遊,購買手機、化妝品、生前契約等消費爭議。
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今(8)日公布今(102)年第1季消費爭議申訴案件,經消保官通知業者說明消費爭議案情或商議解決方法,卻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共有35件。其中,以露天市集未出席4次最多,其次為瑞姿國際及宏翔優質洗衣商店各2次未出席協商。
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,對業者未出席協商的案件,將特別注意業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無損害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或財產之虞,有前述情形則立即啟動行政調查,並且對拒絕、規避、阻撓調查的業者,依消保法第57條處3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
陳信誠進一步指出,對於未到場協商的業者,未來除了將名單公布於法務局網站,也會定期在大眾傳播媒體公告,呼籲業者為維護本身的商譽及重視消費者權益,應積極派員出席消保官召開的協商會議。
根據消保法,網購或訪問買賣等特種買賣,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7日鑑賞期內無條件退貨,不須負擔任何價金;一般於店面選購的商品,多數店家也會提供短則5至7日、長至30日的猶豫期,消費者享有換貨的售後服務。
【2013-04-08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