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關將近,生活困難的勞工,可以申辦上限10萬元、年息1.67%的勞工紓困貸款。勞委會宣布,將提供200億元的額度給勞工申辦紓困貸款,貸款期限3年。符合資格的勞工,可以自1月11日起至25日止,向土地銀行提出申請,貸款將在農曆年前入帳。
勞委會依往例在農曆年前,開辦勞保被保險人紓困貸款,每人最多可以借貸10萬元,貸款期間為3年,有6個月的寬限期,即前6個月只付息不還本,第7個月開始,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自撥款日起,計算年息1.67%,以後貸款期間利率,會在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,按照勞保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,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,公告調整。
申貸勞工紓困貸款的資格,與過去辦理條件相同,包括勞工生活困難須要紓困;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;無積欠勞保費;未借貸勞工紓困貸款,或是曾經借貸,但已清償貸款本金及利息;尚未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給付,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者。如果是失業勞工,只要符合上述條件,也能提出申請。
勞委會表示,申請貸款有3種方式:臨櫃、網路、郵遞等三種管道。申辦期間週一至週五,上午9點至下午5點,到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申請;或是受理期間,至土地銀行官網完成申請;或是以掛號郵寄申請書,至全國各分行。
申請勞工紓困貸款的勞工,接獲銀行通知核定日起30日內,要親自向原申請分行完成開戶撥貸事宜即可,不須要提供擔保品,也不必提供保證人。
勞委會提醒,勞工紓困貸款是解決一時之急用的,借錢是要還的,紓困貸款也是必須按期還本納息,如果積欠本息未還,未來就會從保險給付中扣減,將會影響到老年經濟生活。
【2013-01-04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