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電影時,原則上影院不能禁止消費者帶外食進場,但台北市全面稽查34家電影院發現,有17家公告禁帶外食之特定品項,其中國賓、日新、威秀影城更有許多不合理禁帶外食規範,市府已發函限期15天內改善。
依「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」,電影院原則上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,但為兼顧觀影品質,得適度禁止攜帶外食,惟應限於「味道嗆辣」、「濃郁」、「高溫熱湯(飲)」或「食用時會發出聲響」等4類食物,並應於明顯處予以揭示,且不得禁止消費者攜帶與電影院內部販售相同之食品。
這17家禁帶外食的業者中,禁帶項目2項到43項不等,尤其國賓戲院及國賓影城(含微風廣場、長春廣場),禁帶項目多達37項及43項,是對消費者最不友善的戲院。
其次是王牌日新大戲院22項,台北京站威秀影城、新光影城也都各有21項,威秀影城則有19項。禁帶項目最少的則是大千電影院、龍祥百老匯影城及東南亞電影廣場3家電影院,約為2項到5項。
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,經本次查核後,新光影城同意開放攜帶薯條進場、喜滿客京華影城同意取消禁帶罐裝飲料之規定,但國賓、日新、威秀影城仍有許多不合理禁帶外食規範,市府發函限期15天內改善,如未改善將依消保法第58條處6萬至150萬罰鍰。
台北市觀傳局科長葉煥輝指出,業者執行禁帶外食應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,不過國賓戲院及國賓影城(含微風廣場、長春廣場)竟禁止科學麵、王子麵、洋芋片、薯片、茶葉蛋等,雖然理由為食用時會發出聲響或味道濃郁,已明顯擴張解釋;國賓影城禁止帶皮水果的規定也不合理。
葉煥輝進一步說明,總督、首都2家戲院禁止觀眾攜帶蕃茄醬,理由為會沾污座椅及地毯,同樣不合理。業者則應全面設置具保溫、保冷等功能的櫥櫃,方便觀眾於觀賞電影後食用原本被暫時保管的食物。
此外,聯合稽查項目包含消防及衛生安全檢查,發現威秀影城、喜滿客京華影城、欣欣晶華戲院3家有消防安全不合格,經複查目前均已改善完成。總督大戲院、首都戲院及哈拉影城等3家病媒防制項目不合格,同樣已複查合格。
【2012-03-29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