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物價飆漲的時代,店家行銷手法五花八門,除了大打價格戰外,更是業者端出免刷卡「分期付款」的方案,讓民眾可以享受「先使用、後付費」的好處。不過萬一遇到業者無預警歇業,消費者不但無法繼續獲得商品或服務外,還得面臨銀行催討剩餘帳款的窘境。
不少業者與銀行合作,以「分期付款」為號召,藉此提升消費者購買意願,最常出現在健身房、補習班或雜誌訂閱…等「遞延性服務」。雖然主打免刷卡可「分期」的優惠,但事實上,該款項卻是民眾向銀行申請的「小額信貸」,一旦店家歇業或惡性倒閉,消費者非但無法享受服務或商品,更得繼續支付銀行後續貸款,甚至引發「假分期,真貸款」的糾紛,必須訴諸法律解決爭議。
銀行公會表示,當銀行與業者合推「分期付款」專案時,倘若發生廠商因故無法繼續提供服務,而產生「假分期,真貸款」時,消費者只要檢附相關證明,即可申請停止支付,剩餘款項則由銀行自行吸收。
消保官吳政學也指出,「預付型消費」與一般消費最大的不同在於,消費者必須承擔業者因停止營業而造成的風險,建議民眾如欲以「分期付款」的方式進行「預付型消費」,最好以信用卡進行支付,可由銀行擔保所有「疑議款」。
吳政學進一步說明,以亞力山大案件為例,當初以信用卡付款的會員目前皆已全數完成退款,僅剩以現金支付「小額信貸」的會員的消費爭議尚未完全落幕。
至於信用卡支付的部份,根據Visa、Master Card和JCB等國際發卡組織規定,國內消費的爭議款項處理,必須在交易清算日或特約商店無法營業起120日內,以及追溯交易清算日540天內提出申請。因此,當卡友遇到業者如法依約提供「遞延性服務」時,可向發卡銀行提出「爭議款項」申請,並停止支付剩餘款項。
吳政學並補充表示,就過往的消費糾紛來看,多數皆為「長期預訂」所造成的,建議民眾購買「長期數」的產品或服務時,應仔細評估「時間」所帶來的未知風險,切勿貿然簽約,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。
【2011-10-31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