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全球化時代的到來,許多父母為了培養孩子的國際觀,常會利用寒暑假期間將孩子送到海外遊學,力求贏在起跑點,但要注意事項可不少,包括:一、業者應在出發前提供足夠的當地資訊;二、如親友遇重大事故,消費者可解約;三、在國外終止合約時,交通費用負擔依情況而異。
為了確保消費者的權益,行政院消保會公布最新版的「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內容詳述業者、消費者雙方簽訂契約的重要項目,明訂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,消費者可於簽約前,先確認交易資訊是否符合規定範疇,如此一來,即不用擔心成為冤大頭!
在提供資訊部份,由於海外遊學者可能對於當地的了解有限,為了避免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,衍生衝突或糾紛,代辦業者應於出發3天前,彙整遊學國家、地區、城市、觀光點等地的風俗民情、地理位置,以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,並提供給消費者參考。
同時在舉辦行前說明會時,業者須將消費者的護照、簽證、機票機位、食宿安排、往返地點,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等,全部向消費者交代清楚,並製作書面行程表,明確標註遊學行程,讓消費者可進一步確認,當實際流程與廣告存有差異時,也能據此作為申訴憑證。
俗話說「天有不測風雲」,出國前,萬一團員三親等內的親屬突然發生重大傷病、死亡等不幸情形程時,消費者有權解除契約,但為了平衡業者的損失,業者可扣除已代繳的行政規費、已支付憑證的費用等,不過最高不可超過總費用的10%,之後再將餘款退還消費者。
如果出國後,民眾因身體疾病等個人因素,導致無法繼續行程,不論是任意或法定事由終止契約,業者必須安排團員回國的相關事宜,但費用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,然而若終止契約的原因是實際行程與原本承諾的內容不同時,相關費用則是業者負責。
另外,消保會表示,消費者參加海外遊學活動時,應慎選代辦中心,可選擇責任保險、履約保證保險投保1千萬元以上的業者,如此一來,若不幸發生意外,醫療、旅行證件遺失等相關費用,將有足夠的補償機制,可把個人的損失減到最低,是比較有保障的方案。
【2011-07-04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