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車代步是許多人夢想,但對於口袋不夠深的「薪貧族」來說,購買二手車是最划算的選擇。不過購車前要留意的事項可不少,包括:一、定金不得超過總價的百分之十;二、契約書要載明車況,尤其是否為事故車;三、購車者有權試車,出售者應保證非拼裝車,並完成售前檢查。
對於一般領固定薪資的上班族而言,買車如同買房,是一項重大的生活開銷,因此在預算有限的的情況下,二手車成為許多人省荷包的最佳選擇,但二手車畢竟不像新車,購買時要注意的「眉角」實在很多,因為一旦不小心買錯車,後續的錢坑恐比買輛新車還昂貴。
為了保障消費者的購車權益,消保會公布最新版的「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詳述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。在定金部份,金額不得超過車輛總價的百分之十,如果購車者支付定金後,反悔不想買,出售者可扣定金,若是出售者不願銷售,則須加倍賠償購買者。
經過歲月歷練的二手車,當然不像新車般「勇健」,內配零件、使用情況都是購車族應該注意的地方,因此出售者須在契約註明車輛的出廠年月、領牌日、里程數、原使用情況,以及音響、安全氣囊、備胎等汽車配備、配件的相關資訊,待雙方確認後,再進行簽約,以免產生爭議。
其中在原使用情況方面,二手車是否為事故車是購車族最關心的重點。由於事故車易帶有引擎、變速箱、懸吊系統或車體主要結構受損的情形,消費者一旦購買入手,光修理費用恐怕就會大失血,因此契約中應載明車體是否為事故車、泡水車或曾有死亡意外等資訊。
面對層出不窮的二手車購車糾紛,消保會表示,購車者要求試車時,出售者不得拒絕,除非有合理的特殊理由,而且出售者得保證車輛不是由其他車輛車牌裝置成形的借屍還魂車、不同車輛合體的拼裝車,並須在交車前,完成檢查、保固等程序,確保車況正常。
專業二手車商則是建議,消費者最好檢視出售者在契約中,是否附註一定的審車期限,像「15天內若發現是問題車款原價退回」等原則,如此一來消費者將更有保障,同時要確認契約書上的「牌照號碼」、「引擎號碼」、「車身號碼」正確與否,以免出現買甲車交乙車的情況。
【2011-06-29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betawebcloud.starwin.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