兆豐銀行,自民國105年3月1日起,調整該行機場接送權益使用條件,持卡人如有異議,請於生效日前通知該行終止契約(若未通知則視為同意)。新舊內容對照如下:
項目 |
調整後權益 |
原權益 |
持卡 |
前一年度累積消費滿15萬元以上可使用1次,累積消費滿35萬元以上可使用2次,以後每再增加25萬元可再多享1次,全年最高6次。 |
前一年度累積消費滿10萬元以上可使用1次,以後每再增加25萬元可再多享1次,全年最高6次。 |
於104年刷滿10萬未滿15萬元(原可享於105年免費一次機接趟次)調整權益後無法適用者,擬放寬適用期至105/06/30。
☆謹慎理財,信用至上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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