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南銀行,將於民國(下同)103年12月31日終止合作關係,原持有之 Volkswagen 聯名卡將自104年1月1日起全面停用。
一、依據「華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」第二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:「持卡人同意倘貴行與持卡人所持有之聯名/認同卡團體之合作契約終止時,貴行得於書面通知持卡人原合作契約之終止及換發之信用卡種類,持卡人倘未於前揭通知所列之一定時間內表達異議,貴行得直接換發該書面通知所載之信用卡供持卡人使用,……。」該行將於103年11月10日起主動換發「旅鑽個人商務御璽卡」,若已持有旅鑽個人商務御璽卡則不再換發。如不願意接受換發上開信用卡,請持卡人於103年10月31日以前通知該行。(24小時客戶服務專線 (02)21810101)
二、該行換發之旅鑽個人商務御璽卡,不論正、附卡,將免收年費。
三、Volkswagen 聯名卡停卡前所生之帳務,仍請持卡人按時繳納。原先累計之福斯基金將於卡片到期停用時,全數轉為刷卡金折抵於該行信用卡次期消費(兌換比例為 1:1)。另原先累計之紅利點數,仍可繼續使用;惟為維護持卡人的權益,該行特別接受 Volkswagen聯名卡卡友得以停卡前累計之紅利點數兌換刷卡金(每 100 點兌換 5 元),並請於 104 年1 月 31 日以前致電客服中心申請,且僅得申請一次,不得分次兌換,逾期不受理。惟如於 Volkswagen 聯名卡停卡時,未持有該行其他信用卡,則於 Volkswagen 聯名卡停用後,將無法使用信用卡之各項權益(含紅利點數及福斯基金之使用)。
四、倘持卡人使用 Volkswagen 聯名卡辦理代繳各項款項、設定代繳公共事業費用(如水、電、瓦斯、停車費、中華電信電話費等)或指定卡片分期付款服務,請務必洽相關單位辦理變更手續,以避免影響持卡人的權益。
五、自103年11月1日起,若 Volkswagen 聯名卡有卡片到期、遺失、被竊或毀損者,該行將不再續發或補發 Volkswagen 聯名卡卡片,將轉發旅鑽個人商務御璽卡。
旅鑽個人商務御璽卡優惠內容如下:
☆謹慎理財,信用至上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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