兆豐銀行,自民國103年9月1日起,調整該行信用卡金卡(含)以上持卡人使用【道路救援服務】免費使用條件,持卡人若對此次調整優惠內容有任何異議,請於生效日前通知該行終止契約(若未通知則視同承認)。新舊內容對照如下:
服務範圍及使用資格 |
修改後 |
修改前 |
第4點 |
刪除 |
利多御璽商旅卡、個人商旅卡、鈦金卡、晶緻卡、白金卡、金卡及商務卡持卡人要求提供道路救援服務權益,須前一個月新增消費達3,000元(含)以上,否則持卡人須自費499元方可享有使用所持信用卡免費道路救援等級一次。 |
☆謹慎理財,信用至上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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